首頁 |
|
杭應急〔2023〕10號
各區、縣(市)及西湖風景名勝區應急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杭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市政府令第335號)、《杭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管理的通知》(杭應急基礎〔2022〕7號),為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融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工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就進一步加強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評審細則,提高運行質效
針對企業達標質量把控不夠科學合理,全員參與和持續改進機制不足,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融合度不夠等問題,結合不同行業特征、業態形式以及管理側重點,突出全員責任落實、現場安全管理、風險辨識管控、隱患閉環治理以及重點專項整治等評分事項把關,細分“三場所三企業”標準化建設評審內容,修訂完善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加強對涉爆粉塵、有限空間、噴涂作業、液氨使用、高溫熔融金屬、危化品使用等專項評審,強化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落地落細。著力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針對性、有效性,探索一套設置科學、操作簡潔、導向鮮明的標準化建設評分細則,體現安全生產標準化與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覆蓋責任體系建設相融合,推進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新模式;體現安全生產標準化與安全風險管控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相融合,實現問題隱患檢查整治閉環管理;體現安全生產標準化與企業質量認證體系、職業健康體系、工傷事故預防體系等安全管理要素相融合,實現資源整合、高質高效。
二、加強評審管理,動態達標調整
區、縣(市)應急管理局承擔規模以下企業(不含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定級組織工作,要重點推進屬地高危企業、規上企業和涉及“三場所三企業”、使用危化品等規下企業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確定本地區規下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具體承擔本地區規下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工作,并對評審單位、評審人員、評審過程和評審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要全面推進企業標準化自評,提高規下企業標準化達標評審質量;參照近年來全市平均水平,嚴格控制“三場所三企業”及使用危化品的重點規下企業三級標準化評審的通過率;每年隨機抽查創建達標企業不低于10%或20家,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予以撤銷,切實把好質量關。要用好社會化服務力量,正確引導社會化服務機構參與達標創建,評審單位應當委派對應專業和職稱的專職人員,開展企業標準化評審工作。要加強監督管理,規范評審行為,避免“文本標準化”,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運作機制,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強化激勵約束,創新保障機制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從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兩個層面推動企業參與達標創建,對不主動、不支持、不配合開展標準化自評或達標創建的企業,通過提醒、“開小灶”等督促措施,確保高危企業、規上工業企業100%開展標準化建設。力爭全市三年內一級標準化達標企業達到5家以上,二級標準化達標企業達到300家以上,涉及“三場所三企業”及使用危化品的規下企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通過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激勵約束機制,提升創建的含金量。著力強化政策支撐的執行力、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政策配套研究,持續加大人員、經費、政策、機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依托全市大數據平臺、省工業企業安全在線平臺等,用好數字化改革成果,實現標準化創建、政策兌現、激勵約束、撤銷摘牌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實時聯動、閉環落實。要以典型示范促推進,廣泛開展標準化建設比、學、趕、超活動,著力增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榮譽感和獲得感。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
附件:1.杭州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激勵約束機制.docx
4.杭州市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及說明.docx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